近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枪杆刘人民法庭以“联动调解、一揽子化解”的工作模式,成功调处一系列复杂家事纠纷案件,同步化解两起在审诉讼案件及两起关联执行案件,四起纠纷一次性了结。一纸调解协议,让纠缠一个家族十余年的恩怨尘埃落定。
老李生前育有三子,长子早年因交通事故意外离世,先于老李死亡。老李去世后,长子之子女李某甲、李某乙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与二叔李某丙、三叔李某丁因赔偿款分割及共有财产处理事宜始终未能协商一致,李某甲、李某乙分别以代位继承纠纷、共有物分割纠纷为由,将二叔李某丙、三叔李某丁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陈展审查发现,这并非一桩孤立的家事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已持续十余年,其间交织着多起诉讼与执行案件:2011年,因长子交通事故死亡,老李一家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肇事方,经一审、再审后获判相应赔偿,已到账款项均由大儿媳王某某领取;2014年,老李又以共有纠纷起诉大儿媳王某某,要求返还赔偿金中其应得份额,法院判决王某某予以返还,老李去世后,由李某丙、李某丁代父申请执行。目前,上述两案均处于强制执行阶段。
面对这一“案中案、事中事”交织的困局,枪杆刘法庭确立了“联动调解、一揽子化解”的工作思路,将两起诉讼案件与两起执行案件纳入统一调解范围,统筹推进纠纷化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各方当事人释明代位继承、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及诉讼风险,厘清权利义务边界;另一方面从亲情伦理角度耐心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法理与情理并重,刚性规则与柔性关怀交融,多轮沟通协调之后,横亘在亲人之间的坚冰终被消融。
经多轮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代位继承纠纷一案,原告李某甲、李某乙自愿放弃全部诉讼请求,双方互不追究;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李某甲、李某乙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双方互不追究;共有纠纷执行案中,二叔、三叔作为老李的继承人,自愿放弃对赵某某应返还款项剩余部分的执行申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中,二叔、三叔同意将尚未执行到位的赔偿款份额,直接由李某甲、李某乙代位享有,四起案件,终于全部了结。
“压在心里这么多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原告感慨道。被告亦表示,毕竟是一家人,往后该走动还是要走动。言语之间,是积怨化解后的释然,亦是亲情回归的可贵。
目前,相关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两起诉讼、两起执行共计四起关联纠纷全部实质性化解。枪杆刘法庭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将“小案不小办”的理念落到实处,既解法结,更解心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起案件的妥善化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生动注脚,也是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治理、以司法温情守护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的有力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