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小微经营者买卖合同欠款案。原告张某长期向被告遵某供应玻璃制品,自2021年9月起双方持续交易,经结算被告累计拖欠货款29695元。原告多次催收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这起看似标的额不大的“小案件”,却因被告失联、事实分歧而陷入僵局,最终成为检验建安区法院“示范判决+平行调解”双轮驱动机制实效的“试金石”。
以案引制:羁押当事人欠款纠纷 实现一次性实质化解
案件受理之初,送达工作便遭遇重重阻碍:法院通过多组手机号码联系被告均无人应答,邮寄应诉材料、开庭传票悉数被拒收,常规送达渠道全部受阻。承办法官袁宝洋梳理线索时获悉,被告彼时正处于羁押状态,当即第一时间安排书记员赴看守所完成诉讼文书送达,并依法组织远程线上开庭审理。
庭审中,双方交易跨度长达五年,被告对供货事实、欠款金额全部不予认可,案件事实认定存在较大分歧。若按照传统“先审后调”模式,待作出判决后再推进化解,当事人还将耗费更多时间、人力成本。为此,承办法官依托法院创新推行的“示范判决+平行调解”工作机制,开启审理、调解双线同步推进模式。
一方面,法官参照同类买卖合同示范判决确立的统一裁判标准,围绕举证规则、货款结算、商事交易认定等核心要点,向羁押中的被告逐条释法明理,清晰告知拒不认账、消极应诉对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同步开展多轮居中协调,兼顾原告小微商户回款刚需与被告实际处境,耐心疏导对立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权衡诉讼利弊。
在审调同步发力下,双方迅速达成一致和解方案,被告一次性全额付清所欠货款,一起积压多年的商事欠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双方均无需再投入额外诉讼成本。
示范判决立标准 平行调解减诉累
个案的成功化解并非偶然,其背后是一套成熟机制的有力支撑。示范判决立标准,平行调解减诉累,双机制协同发力,打通商事解纷快车道。
法院以示范判决统一裁判尺度,筛选同类批量案件中的典型标杆先行审理宣判,明晰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从源头杜绝“同案不同判”,依托标准化指引简化办案流程、提升审判质效,稳定市场主体司法预期。
同时,创新平行调解打破调审割裂壁垒,实行审理、调解双线并行,将专业调解力量嵌入立案、送达、庭审全流程,员额法官同步磋商释法、源头化解矛盾,有效压缩办案周期,切实降低企业时间、人力与诉讼成本。
示范判决为调解提供权威标尺,平行调解为判决注入柔性温度,两者互为支撑、同向发力,使得复杂纠纷在诉讼前端即找到突破口,大量同质化案件得以通过非诉方式高效化解,司法资源得到更合理配置。
司法提质增效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这套双轮驱动机制落地见效,上半年买卖合同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18%,同比提升10.41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17天,公正裁判与高效调解双向赋能,实现批量商事纠纷快速实质化解,让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司法速度与温度。
一家辖区制造业企业负责人表示:“现在同类合同纠纷审理比过去节省了一大半时间,司法效率的提升就是我们经营的底气。”
下一步,建安区法院将细化“示范判决+平行调解”配套操作规范,常态化、实战化落地机制、凝练办案经验,持续以司法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护航辖区市场主体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