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岳某颤抖着手在许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这位因诈骗、合同诈骗敛财达18万余元的被告人,终于失去了昔日的风采,“迎”来迷茫的铁窗生活。
编造谎言四处吹嘘 骗取请客送礼钱
今年51岁小学毕业的长葛市农民岳某,长期租住许昌县某宾馆,闲暇之余就约李某、王某、夏某等人喝酒闲聊,在酒桌上岳某不断吹嘘自己人脉广泛,熟人多、门路广,能帮人办事。岳某的出手大方、阔绰,赢得了李某、王某、郭某等人的信任。
张某的女儿2006年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安排工作,张某一直为此愁眉不展。2007年3月,张某通过王某介绍认识了岳某。张某想让岳某帮忙把女儿安排到某城管局上班。岳某承诺没问题,让张某给他2.5万元。后岳某给张某多次打电话,要张某女儿的档案手续等,并以安排工作需请客送礼为由,向张某要钱。张某在2007年3月至2008年6月期间,分三次送给岳某现金共计1.1万元。
2007年12月份,张女士通过李某认识岳某,当时岳某承诺可以给张女士办理退休证。2008年5月6日,岳某给张女士打电话称需要请客送礼,张女士就给岳某送去了0.8万元。岳某显钱太少了,让她再准备些。后岳某催要,张女士分三次又送给岳某1.7万元。岳某当时承诺半个月就能办好。到2009年2月23日,张女士始终没有见到退休证,就要求岳某退钱。岳某辩称退休证正在办理,先打一张收条,如果办不成再退钱。并称办理退休证很辛苦,一部分钱自己花在吃饭、抽烟、路费上面了,只给张女士出具了一张2万元钱的收条。后张女士见办理退休证无果,又联系不到岳某,就逼着李某去岳某老家要回自己的钱。岳某无奈,直到2009年9月份,才分两次只退回张女士1.2万元。
私刻公章伪造合同 骗取合同保证金
随着诈骗屡屡得手,岳某的胃口越来越大,手段也越来越高明。他从报纸、电台或朋友聊天中捕捉一些信息,然后“开动脑筋”,筛选出对自己有用的信息进行“周密计划”,编造假相,虚构信息,并故意在朋友圈内放话,设下圈套,诱人上钩。
2008年10月,某政府搬往新址办公,政府所属职能部门也随着搬迁,岳某捕捉到这个信息,就动了歪心思。他先到某私人刻章处私刻某拆迁办公章,又找一打字社打份合同,伪造好本人和某拆迁办签定的关于某委办公楼和某活动中心拆迁工程的合同,并在一次闲聊的机会故意告诉李某想转包出去。李某于11月16日联系燕某等人,岳某称转让价是10万元,拆下来的旧料归燕某,先付1万元钱的定金、3000元活动经费,剩下的钱到进场干活时再付,并让燕某看了和某拆迁办签订的合同。看过合同后,燕某支付了1.3万元,岳某只打了1万元的收条,并保证一个月后就可以进场干活。后来该工程有人施工,燕某等人问岳某怎么回事,岳某称别人出价高,这活干着也不挣钱,准备让他们干某家属院的拆迁工程。
岳某就这样编造谎言、层层设局、环环相扣,将燕某一步步诱进圈套,深陷其中,欲罢不能。自2009年1月至2月份期间,岳某又先后伪造了某家属院、某局办公楼的拆迁合同,并以把这两项工程转包给燕某为借口,收取燕某这两个合同的保证金共8万元。
受骗人报案骗子落网 以合同诈骗罪等获刑罚
2009年6月,岳某看到某报纸登载了某食品厂因企业改制发布的转让招标信息,就找到该厂负责人,称想承包拆迁工程,借用几天房屋钥匙领朋友实地看看。随后岳某如法炮制,又用类似的手法,私刻了该食品厂的公章,伪造了拆迁合同,并于2009年7月15日和徐女士签了一份拆迁转让协议书,骗取徐女士合同保证金2万元。
2009年9月份,徐女士发现某食品厂已经开始拆迁了,岳某的手机一直关机,意识到受骗了,遂于2009年11月11日到许昌县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于2010年1月20日将岳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岳某家属退出赃款2万元并已退还徐女士。
经查,岳某从2007年3月到2009年3月期间,诈骗4起,诈骗钱财60240元;自2008年11月至2010年1月间,实施合同诈骗5起,骗取合同保证金12.5万元。岳某提供给受骗人的所有拆迁合同全系伪造,目的就是为了骗钱;私刻的公章用后销毁了;2009年9月份岳某更换了手机号码,新手机号码没有告诉他骗钱的人;骗来的钱,除了退给徐女士2万元,其余都被他吃饭、住宾馆等挥霍了……
9月15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签订合同中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岳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岳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违法所得,责令退赔。
多行不义必自毙,岳某最终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