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建安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5)豫1003执5848号,被执行人:易阳阳、易俊俊、董秋敏、易进民。
1、收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发放金额:903833.610338元。2、收款人:张志强,发款金额600元。3、收款人:于丽冰,发款金额600元。4、收款人:河南易和法拍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发款金额:6714.06元。承办人:张哲芳。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4-5775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