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建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0 16:12:14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建安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6)豫1003执1855号,申请执行人:许昌市建安区龙湖街道屯南社区居民委员会,被执行人:王新建,收款人: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街道屯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发放金额:6810元,承办人:张沛源。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4-5775065。

责任编辑:薛宇航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