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随着噼里啪啦的一阵鞭炮声,许昌县人陈某将一面绣着“秉公执法、为民做主”的锦旗送到许昌县法院执行局,表达了一位花甲老人对执行人员不辞劳苦、多方协调,最终使自己老有所归,这一场面让人看后很受感动。
2006年9月9日,许昌县法院判决被告闫某两个月内拆除在原告陈某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杂物及树木。闫某不服判决,先后上诉至许昌市中院,申诉至省高院,均被驳回。
2007年7月,陈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乡、村干部反复劝说,闫某拒不履行判决。2010年9月16日,许昌县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并专门邀请市中院有关领导坐镇指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50余名干警在臭气熏天、漫天烟尘的环境下,不怕苦、不怕累,拆迁、装卸、运输,衣服都湿透了,利用一天时间,拆迁完毕,交给申请人,使案件圆满执结,受到当地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