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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延伸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0-12-17 09:27:00


    为了更好的搞好未成年人犯罪的帮教工作,许昌县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摸索出一套“一张圆桌,一张表,陪审员回访到家门”的帮教措施,该项措施实施以来,经过帮教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具体做法是:

    一、制作社会调查表,做好“判前延伸机制”。 对移送审判的未成年人案件制作社会情况调查表,通过深入社区、学校等,全方位了解掌握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思想状况等,以便较好地把握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的个性,找准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着眼点和感化点。

    二、试行"圆桌审判",营造适宜未成年人的审判氛围。针对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自尊心强的特点,试行“圆桌审判”的方式,使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危害,把教育、感化体现在庭审的每一个阶段。

    三、做好回访考察,建立“判后延伸教育机制”。对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犯,在其所在乡镇、村的陪审团成员库中指定一名陪审团成员,进行“一对一”、“家门口”式的帮教,并定期进行回访考察,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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