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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调戏女孩遭阻 帮忙出气打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0-12-17 10:35:26


    朋友侮辱调戏女孩遭痛斥后,让赵甲帮忙出气。赵甲不问青红皂白就出手帮助朋友将三名受害人打伤。12月15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赵甲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赵甲,男,今年22岁,许昌县某村人。2010年2月22日16时许,赵甲同村的好友邓某(另案处理)等人在许昌县某公园内玩台球时,见在此游玩的女孩赵某是外村女孩,就用下流的语言和动作侮辱、调戏赵某。遭到赵某的痛斥后,邓某便纠集赵甲和赵乙(另案处理)等人对和赵某一起来游玩的几名男孩进行围攻、殴打,并将王某、夏某、汪某三人打伤。经鉴定,王某、夏某、汪某三人所伤受损伤均为轻微伤。

    8月24日,赵甲被许昌县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经调解,赵甲积极赔偿被害人王某、夏某、汪某各项物质损失共计人民币2,000元,被害人要求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甲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归案后悔罪表现好,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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