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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在创先争优中加强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0-12-23 10:52:22


    许昌县法院法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结合起来,着力加强法院队伍思想、业务、廉政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一是以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该院通过认真查摆在纪律、作风及审判、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正确定位自身职能,合理制定整改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宗旨教育、廉洁勤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该院利用高院开展的各类专项活动,从武装思想入手,采取集中学和部门学相结合、边学习边讨论的方式方法,增强对专项活动的认识,从而打好主动仗。今年来,该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狠抓作风和廉政建设,司法能动性得以加强,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按照省高院部署要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六个好” 党支部、党员起到“五带头”争创活动,深化了思想政治建设。

    二是以各种业务培训,加强队伍的业务建设。为了加强业务建设,该院积极为干警参加各种培训创造条件,今年以来,该院共参加各级各类培训30余人次,并鼓励广大干警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不断增强自身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同时,该院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业务练兵活动,如邀请省高院专家举办“裁判文书制作”、“档案规范管理”等专题讲座,大大提高了专业技能。该院始终坚持不懈地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今年重点加大了对涉诉、涉访、发回重审等重点案件的审查力度,确保审判案件的质量。通过加强业务理论、业务技能的学习,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以严明的廉政规章,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年初,该院层层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廉洁责任书。7月1日前夕,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福现结合党建党工作,以《学习廉政准则、规范司法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为题进行了党课教育,充分利用正面典型的激励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要求干警做到政治上要清明、品行上要清白、工作上要清苦、经济上要清廉、生活上要清淡。该院党组还制定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建设,规范干警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聘请了20名社会廉政监督员,14名廉政监察员,采取内外监督的方法,增强全院干警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防范能力,筑起一道预防腐败的“防火墙”。今年来该院实现“零违纪”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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