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鳏夫强奸寡居老太 狡辩亦难逃制裁

  发布时间:2010-12-30 16:21:48


    许昌县某村一66岁鳏夫李安深夜翻墙入室强奸了同村一67岁寡居老太蔡红,从警方介入调查,到检察机关审查公诉,再到法院的开庭审理,李安矢口否认强奸之事,一直辩称“自己没有扒被害人的衣服,阴茎没有插入,也没有掐被害人的脖子”。在大量的证据证实下,百般狡辩的李安终难逃脱法律制裁。12月28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安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今年8月14日深夜,李安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想到同村蔡红的老伴已去世多年且独自一人居住一个院子里,就萌生了找蔡红发泄淫欲的念头。15日凌晨2点左右,李安从蔡红家院墙东北角处跳墙进入蔡红家里,由于天热蔡红住的那间平房屋门没关,李安径直来到屋内,坐在蔡红床边。蔡红惊醒后拉开灯,发现是同村的李安,惊慌失措的蔡红将身子卷曲在床角,并问李安干什么,当得知李安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时,蔡红责骂李安并大喊救命,李安遂掐住蔡红的脖子威胁道:“你再喊,我掐死你!”。随后李安将蔡红按倒在床上,强行扒掉了她的裤子及内裤,将其强奸。事后李安慌忙穿上裤子,从屋里逃了出来。见李安要逃跑,蔡红急忙穿好衣服,边追他边喊抓坏人,等追到院墙东北角处时,李安已翻墙逃回了家中。

    在隔壁院子住的孙娟听到婆婆大喊大叫,忙过来询问,了解事情的真相后,孙娟和丈夫一起去质问李安,但李安根本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孙娟和丈夫非常气愤,就打电话报了警。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李安抓获。

    经许昌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蔡红阴道内擦拭物和现场提取卫生纸上检出的精斑是李安所留的可能性大于99.9999% 。

    庭审中,被告人李安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辩称自己没有扒被害人的衣服,阴茎没有插入,也没有掐被害人的脖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安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辩解理由,证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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