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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贼组合”行跟车盗窃 1贼同步驾1贼站立“卸”

  发布时间:2011-01-18 10:28:13


     突发奇想 欲觅知己跟车盗

     许昌县某村今年49岁的农民钱某,小时候擅长爬树、攀墙、戏水等,而且身手敏捷,让人惊奇的是他能够不抓任何辅助物,徒手攀爬上10多米高的烟囱,也能像壁虎一样紧贴在墙壁上很长时间。最让人叹服的是其奔跑速度。一次,一辆小四轮碾死他家一只小鸡已跑出近1里远,他竟徒步奔跑4里多地追赶上小四轮要回了赔偿,从此人们私下都叫他“飞毛腿”。后来家里先后添置了自行车、摩托车,他通过反复的骑练,“玩”起自行车、摩托车来像杂技团玩杂技一样老练、纯熟,他能够倒骑、“大撒把”骑自行车、在快速行驶的摩托车上倒立、做各种动作等,让村里人羡慕不已。2010年7月份,他又购置了一辆125型摩托三轮车,他把摩托三轮车也“耍”的非常娴熟,能够让三轮摩托侧立快速行驶、急转弯、原地转圈等,其熟练程度敢与专业人士媲美,因此人们又送他了个绰号叫“全(钱)把式”。

     2010年9月份的一天,钱某在电视上看到一个由8人组成的扒窃团伙深夜乘坐小型工具车,在高速公路上跟车扒货的镜头,突获灵感、忽发奇想,想到自身具备非常过硬的三轮摩托车驾驶“绝技”,如果用三轮车摩托车搞这“行当”肯定会得心应手,一定能够发大财。但自己一个人也无法完成,必须找一个志同道合的来“共同发财”。钱某陷入了苦思冥想。

     一拍即合 “强强联手”同发财

几天后一个上午,钱某来到村里的商店里买东西时,碰到了在商店买东西的同村的董某,他知道董某今年36岁,身躯魁梧、站立如松,人们都叫他“大个儿”。他还了解董某的体壮如牛、臂力过人。一次同村的两个同龄人打架,其他人根本没法劝拉开,董某走过去,一只手抓住一人,分别将两人举到半空中直到两人都承诺不再继续打斗才将他们放下,由此其又得了个绰号“大侠”。当钱某看到董某顿时眼睛一亮,茅塞打开,这不正是自己苦苦寻觅的“知己”吗?于是钱某忙到一饭店“兜”了几个下酒菜,并热情邀请董某到家里小斟。饮酒期间,钱某向董某说出了由他驾驶三轮摩托车跟车、董某站在摩托车上扒货,卖出货后两人分肥的“共同发财”计划。董某想到自己这两年一直想再要个孩子,现在老婆即将临盆,马上到花大钱的时候了,可自己始终没有出去打工,也正在寻找挣钱门路。当他听了钱某关于跟车盗窃得手快、来钱多,一般情况下货物运输距离比较远,失主不能确定货物是在哪里丢失的,无法报案等精辟分析后,觉得干“这活”也确实是条生财之路。他稍微思索就欣然同意,于是两人痛快地干杯,喝下了结盟酒。

       初次合作  收获颇丰乐翻天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钱某、董某两人经反复商量,决定到一摩托车维修部将三轮摩托车的机器改装成大马力的,便于作案。并决定购买一把20厘米长的单刃刀和一把30厘米长的断线钳。单刃刀用于割断捆绑货物的普通绳子,断线钳用于绞断捆绑货物的钢丝绳。同时租用同村孙某家的房子做仓库,用于暂时存放盗来的货物,既能避免家人怀疑又便于“出货”。一切准备妥当,两人欲“初试牛刀”。

      2010年10月初的一天下午,钱某手机联系董某说今晚做事。凌晨1点多,钱某驾驶摩托三轮车载董某来到107国道和311国道交叉路口处寻找适合作案的车辆。凌晨3点多钟,一辆盖有帆布篷的小货车沿着107国道由北向南驶来。钱某忙发动摩托车追赶小货车,当追到货车尾部时,钱某关掉摩托车车灯,加大油门赶上小货车,紧靠着货车右后部与货车同步行驶。董某在三轮摩托车车斗内站立起来,拿出单刃刀将小货车车斗右后部捆绑货物的尼龙绳子割断,并把上面所盖的帆布篷割划开一个大口子,开始将货车上的货物往三轮摩托车上一件件地搬,当搬到第4箱时,发现后面有车驶来,董某停下手,钱某减慢车速调转车头逃回村里。两人把4箱“战利品”卸到租来的仓库后,打开观看发现是某品牌运动鞋,成人穿的1箱共24双,价值480元;儿童穿的3箱共120双,价值人民币1920元。看到第一次出手就有丰厚的收获,两人非常高兴,各自拿走几双运动鞋,让自己家人来分享自己的“劳动成果”。

      昼伏夜出  逮啥卸啥不落空

      根据首次盗窃的情况,两人做了进一步总结和商讨,最终商定“做事”要选择晴好夜晚;时间最好在凌晨1点至5点,因该时间段司机易疲劳、易麻痹,“做事”时不宜被发现;只要想“做事”,无论是谁,可提前打电话通知对方一声,让对方白天好好睡觉,养精蓄锐,检修好作案工具;深夜1点左右再用电话向对方振三响铃喊醒对方,然后一起外出;“做事”的地点应选择国道在郊区的部分路段,主要有三处:即新107国道许昌市东城区至某钢材市场路段、老107国道苏桥至尚集路段、311国道东城区路段。因为这些路段深夜车少,路宽畅,便于“做事”。

      两人按照商量的意见,在忙完农活后,采用与第一次跟车盗窃相同的手段,于2010年10月底在311国道东城区路段又作案1次,盗得铝合金轮毂2个。而在11月1日至6日短短的6天时间里,两人就分别在上述三处路段,跟车盗窃3次,盗得某品牌高钙牛奶19箱、大红枣牛奶27箱,某名牌剪刀60把。

      最让董某、钱某两人自豪的是11月5日凌晨的“行动”。当天凌晨1点多,两人出来在“三处路段”来回“转悠”,寻找作案目标。到5点多时,黄某驾驶一辆小型农用四轮车满载开封某酒厂的葡萄酒从开封送往许昌某物流公司,由于黄某的车架比较低,行驶速度慢,再加上当晚路上行车少,当其行驶到107国道东城区某路段时,被钱某、董某两人盯上,钱某驾车整整跟了8里多地,董某站在三轮摩托车上把黄某的车右后部分“卸”空了一个角,伸手实在够不到货了才住手。回到“仓库”后清点“战利品”,有某品牌葡萄酒三个系列共计75箱。两人随即打开1瓶高档干红葡萄酒痛饮,以示庆贺。

      群众举报  民警查证后蹲守

      2010年11月5日凌晨6点左右,黄某把货送到许昌某物流公司后,发现车右后部分的帆布篷被利器割破了一个大口子,丢失了价值2505元的葡萄酒,忙向许昌县公安机关报案。

     钱某的三轮摩托车由于经过了改装,声音非常大,“做事”时一般都在深夜外出,凌晨5点左右回来,打扰一些村民的休息。细心的群众还发现,钱某的摩托车总是凌晨1点左右在其家里开出去,回来时又总是停在其租来的孙某家的房子处,次数多了就引起了周围群众的怀疑。2010年11月7日,有群众将上述情况举报到许昌县公安机关。许昌县公安机关综合黄某报案和群众举报的情况,经过认真查证,发现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于当日晚上安排3名民警在孙某家附近蹲点守候。

     “飞毛腿”逃 “大侠”被抓获刑罚

      2010年11月8日凌晨4点多,当钱某、董某在老107国道苏桥至尚集路段跟车盗窃,盗得3篓共计150斤小蜜桔凯旋而归,要把“货”卸到仓库里时,守候的民警一拥而上,将院外搬卸小蜜桔的董某摁倒在地、当场抓获。钱某因提前进院用钥匙开房门,听到院外董某被抓的动静后,忙翻墙外逃。

      钱某、董某两人做梦也不会想到,两人6次“辛苦做事”“攒”下的“丰硕成果”,分文未卖,就被民警连同三轮摩托车、单刃刀等作案工具全部扣押。两人苦心经营的“发财梦”瞬间化为泡影。

      经鉴定,董某所盗赃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027元。

      经查,钱某、董某两人关掉摩托车灯跟在车右后部实施盗窃6次,始终没有司机发觉。失窃后报警的也只有黄某1人。

      许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董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

      2011年1月13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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