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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步行借钱影响形象” 骗走表姐夫摩托车转卖

  发布时间:2011-02-21 12:42:48


    李某挖空心思、编造谎言,以“步行借钱影响形象,骑摩托车气派,借钱好借!”为借口,结合“赌咒发誓、死磨硬缠”等伎俩,将表姐夫的摩托车“借” 走,并以500元的价格转卖他人。2月10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判决。

    好逸恶劳  成了人见人躲的“瘟神”

    许昌县某乡甲村今年30岁的农民李某,因父母长期在外打工,自己跟80多岁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两位老人没办法、无能力管教和约束他,使他养成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放荡不羁、吊儿郎当的不良习性,在同村村民和其亲戚朋友中口碑不好,至今也没谈到合适对象。再加上他经常编造一些借口借走他人钱和财物,钱是有借无还,财物更是借后不知去向。因此村民和亲朋好友见到他都像躲“瘟神”一样避而远之,唯恐再上“当”、再被“骗”。

    死皮赖脸  “讨”来120元1天就花完

    2010年9月12日,兜里没有一分钱的李某挖空心思找寻能借到钱的亲朋好友,他想到已经半年多没有“打扰” 表姐了,这次一定要在她身上借到钱。晚上8点左右,李某来到了许昌县某乡乙村自己的表姐孙某(孙某的姨妈是李某的母亲)家里,孙某外出打工了,其丈夫刘某在家。刘某见到李某,意识到他“无事不登三宝殿!”。果然不出所料,李某径直坐到屋内沙发上对刘某说:“我没钱了,需要200元明天去办事”。刘某夫妇两人以前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并多次借给李某钱,但李某只知道借,从来不提“还”这个字。夫妇两人曾私下商量过:如果李某再来借钱,就想办法把“瘟神”打发走, 不再借钱给他或少借给他。刘某听到李某又要借钱,本想找借口推辞掉,没想到李某却说:“我知道你们都不想借给我钱,今天你不借给我,我就住这不走了”。刘某无奈地对李某说:“我两个多月前买了摩托车,现在还欠着别人帐哩。我兜里也没有钱了,去外面给你借去”。刘某其实口袋里有钱只是不愿马上借给李某。他在外转悠了一会儿,回家对李某说:“我只给你借来了100元”,当刘某从口袋里掏出1张面值100元的钱币时带出了2张面值10元的钱币,李某看见后忙说:“再多给我20元”,边说边从刘某手中硬拽出2张10元的钱币后扬长而去。

    13日,李某到许昌市区“潇洒走了一回”,将120元钱挥霍一空。

    “步行借钱影响形象”  骗走表姐夫摩托车

    钱又花完了,再去借谁的呢?李某绞尽脑汁、思来想去忽然想到了昨天在表姐家刘某说他家刚买了一辆摩托车,就萌生将刘某的摩托车骗来卖钱花的念头。9月13日18时许,李某再次来到刘某家,对刘某称借他的摩托车骑一会儿,去许昌县某乡丙村姑姑家借钱。刘某非常了解李某,估计他又在编瞎话骗自己,当场表示拒绝。但经不住李某的死缠硬磨,刘某勉强同意由自己骑摩托车送李某到丙村村口。

    到丙村村口刘某对李某说:“这里离你姑家也不远了,你步行去吧?”,李某却嬉皮笑脸、振振有词地说:“步行借钱影响形象。骑摩托车气派,借钱好借!”并不断地央求刘某把摩托车借给他,同时发誓、赌咒,保证10分钟后就返回。刘某经不住李某信誓旦旦和苦苦哀求就把摩托车给了他,并多次强调:自己在这里等候他10分钟,如果不返回,就去他姑父家找他。李某骑上摩托车,就将自己的“誓言、咒语”忘得一干二净,风驰电掣般地从丙村穿过,走小路回到了自己家中。          

    变卖车辆  以诈骗罪获刑

    刘某在丙村路口左等右等不见李某回来,就步行到李某的姑姑家询问李某是否来过。李某的姑夫告诉刘某称,他已半年多没有见过李某了,而且李某已20多年没有去过他家了。刘某意识到李某又骗了自己,气愤之余想报警,但考虑到两家的亲戚关系,他决定还是先找到李某再做决定。以后的日子里刘某不断地到李某家寻找李某,一直到10月7日也始终不见其踪影,刘某无奈遂决定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李某回家的第二天早上便早早地骑上刘某的摩托车到许昌市区,找到一个二手摩托车交易市场,将摩托车以500元的价格卖掉后,在许昌市区将赃款吃喝、上网娱乐等挥霍殆尽。

    许昌县某乡派出所接到刘某报案后,便决定立案侦查,并于2010年12月9日将李某抓获归案。

    经鉴定,刘某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300元。

    许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月10 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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