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赵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载沙某、刘某撞到了路边的土堆,三人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赵某怕被追究法律责任,在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时谎称是刘某驾驶的摩托车,后赵某内心倍受煎熬,几经波折最终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月18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依法判决。
酒后驾驶 摩托车撞到了路边的土堆
赵某,男,今年20岁,许昌县某村农民。2010年7月31日赵某、沙某和刘某三人的好友在长葛市新开的一家饭店要开业,赵某从自己打工的饭店里借来饭店老板的某牌号两轮摩托车载沙某、刘某一起到长葛市某饭店向好友表示祝贺。三人一直在饭店里陪好友喝酒、聊天到深夜才由赵某骑摩托车载沙某、刘某告辞回家。当摩托车快速地沿某大道自北向南行至某施工工地时,撞到路边堆放的2米高的土堆,摩托车前轮径直“拱”到了土堆里,将三人甩出车外重重地摔倒在地上,三人不同程度地受了伤。过路的车辆看到后拨打了110和120,三人被送往许昌市某医院治疗。后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害怕追责 谎称死者是摩托车驾驶者
事故发生后,赵某觉得自己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又造成了这么严重的一起交通事故,如果追查该案自己一定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他越想越害怕,便在许昌县公安机关向其了解情况时,谎称是刘某驾驶的摩托车,沙某在中间坐,自己在车后面坐。并称土堆北侧的禁行标志牌倒了,当时根本没有看到标志牌。
几经波折 驾驶者最终供述了真实情况
后公安机关又询问了沙某,沙某称发生事故时摩托车由赵某驾驶。
一起车祸竟出现两个驾驶员,公安机关觉得该案定有隐情,随即展开侦查。经查,某大道的土堆堆放在道路的西半幅,东半幅可以通行。土堆北侧有禁行标志牌,南侧有反光桶。
后经河南省某司法鉴定中心车辆痕迹司法鉴定机构对肇事车辆车身破损状况及赵某、刘某、沙某3人受伤部位的检验,鉴定出发生该起事故时赵某是某牌号两辆摩托车驾驶员。
刘某去世后,赵某见刘某的亲属悲痛欲绝、痛不欲生的景况,内心忐忑不安、倍感煎熬。后发现公安机关要对车辆痕迹进行司法鉴定,赵某更加惶恐,便将真实情况如实告诉了自己的父母。赵某的父母严厉地批评了他的所作所为,并决定向公安机关坦白。于是2010年8月13日,还在许昌市某医院住院治疗的赵某主动联系了公安机关,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表示愿意向刘某亲属赔偿直到对方满意,以弥补自己的行为给对方带来的伤害。
积极赔偿 肇事者得到谅解被判处缓刑
许昌县交警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2010年8月18日,经调解,赵某与被害人刘某亲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且当场履行完毕。被害人亲属要求不再追究赵某的任何责任。
许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违犯道路运输安全法规,因而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物质损失,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归案后悔罪表现好。
2月18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