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华吸毒成瘾后曾被“强制戒毒”、 多次被“劳教”,但这一切都无法改变其“嗜好”,为了维持“嗜好”所需的不菲开销,他走上了“以贩养吸”的不归路。3月 1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阿华有期徒刑3年。
2010年11月16日晚,阿华来到河南省新蔡县某快捷旅馆,联系到2005年自己被劳教时认识的一个朋友阿龙(另案处理),让阿龙给他拿些“货”。一个小时左右,阿龙给阿华带了点样品,阿华验过样品后非常满意。次日早上,阿龙交给阿华9克多"老黄皮"(海洛因)和30克毒品底料后离开。阿华在宾馆中吸食了大约0.05克海洛因后,把“老黄皮”配上“底料”分别装在19个白色透明塑料袋里并分别藏在身上不同的地方,然后乘坐公共汽车返回许昌。当阿华走到许昌县某园区附近时,接到了阿国(另案处理)的电话,阿国在电话中说他在许昌县某家属院附近等候,让阿华帮他弄200元的“吸货”,阿华表示同意。
2010年11月17日22时许,许昌县公安机关两名民警身着便装巡逻至某交叉路口时,发现阿国在东张西望,形迹十分可疑,便跟踪其到许昌县某家属院附近,后发现阿国与阿华接触,民警怀疑双方在进行毒品交易,遂上前盘问,阿国慌忙逃跑。民警将阿华控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毒品及毒品底料19包。后阿华被带回公安机关询问。原来,阿华回到其租住处后,为了不让阿国长时间等候,他连忙骑房东的自行车赶到许昌县某家属院附近。当阿国将200元钱塞到阿华口袋里,阿华掏出毒品准备给阿国时,被跟踪阿国的民警抓获。
在民警对阿华进行询问时,阿华的手机不断有电话打来。阿华告诉民警这些电话都是“瘾君子”打来的,并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后阿华将1名“瘾君子”阿政(另案处理)约到两人经常交易的地方----许昌县某集贸市场内,由民警将阿政抓获。
经查,2010年11月份以来,阿华在许昌县某集贸市场内以每包80元的价格先后3次卖给阿政毒品共3包,每包含海洛因0.1克。
经查,阿华,今年36岁,许昌县某村农民。1999年1月曾因犯盗窃罪被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2000年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被许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3年8月曾因吸毒被强制戒毒1次;2004年11月曾因吸毒被许昌市劳教委劳动教养1年;2005年12月曾因吸毒被许昌市劳教委劳动教养1年3个月;2007年11月曾因吸毒被许昌市劳教委劳动教养1年6个月。
从阿华身上搜出的19包毒品及毒品底料,经鉴定海洛因总重9.3克,咖啡因总重5.8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华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