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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间闻“旧事” 酒后去“复仇”

  发布时间:2011-03-07 10:12:07


    饮酒间,杨甲、杨乙听说了两人各自的父亲以前曾被庞某殴打。饮酒后,两人便和3位好友一起去找庞某“复仇”,结果与庞某发生打斗,5人将庞某及其母亲打伤。3月4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甲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被告人杨乙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杨甲,男,今年20岁;杨乙,男,今年21岁,两人均系许昌县甲村农民。2010年9月20日晚上,杨甲和杨乙与同村好友杨丙、杨丁、孟某(三人另案处理)在杨乙家喝酒。饮酒间,杨丙说许昌县乙村的庞某两年前和他人一起欧打过杨甲的父亲,两天前又和杨乙的父亲打了架。酒足饭饱后,5人决定一块找庞某讨个说法。23时许,5人来到庞某家门口大声辱骂庞某。庞某的母亲蔡女士出来质问他们为什么骂人。杨甲、杨丙分别告诉蔡女士事情的缘由后,他们5人要求庞某给个说法,并让庞某赔钱。蔡女士说:“今天太晚了,明天我让庞某给你们解释解释。你们如果要钱我老太婆没有,你们向庞某要吧”。听到这里,五人准备进屋向庞某讨要,蔡女士堵在门口不让五人进。五人合力将她拉开并甩蹲在地上后,杨甲率先冲入屋内寻找庞某。

    屋内熟睡的庞某被吵闹声惊醒,听到院子里有人骂他非常生气,当看到杨甲冲入屋内他忙从屋里跑出,并跑到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冲向五人。五人看到庞某拿菜刀气势汹汹地冲来,慌忙往大门外跑,庞某挥刀追砍杨丁,没有砍住,然后就往杨甲身上砍,杨甲随手拿起身旁的一根长条板凳抵挡,菜刀砍在板凳拔不下来。杨乙、杨丙、杨丁和孟某四人看到庞某没有了“武器”,随手拿起庞某家院子里的木棍、铁锨等朝庞某围拢过来,乱棍交加将庞某打倒在地。杨甲也轮起板凳朝庞某身上狠狠地拍打。蔡女士看到儿子倒地,边喊救命边去拉儿子,身上也被五人乱棍打伤。

    周围的邻居听到呼救声后忙赶往庞某家。见有人来,5人扔掉手中的家伙四处逃窜。杨甲准备逃跑时被倒在地上的庞某死死地抱住右腿无法脱身。邻居将杨甲控制后打电话报警,并拨打了120,将庞某、蔡女士两人送往医院治疗。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杨甲抓获。

    经鉴定,庞某所受损伤为轻伤,蔡女士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2010年9月25日,杨乙到许昌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发后,被告人杨乙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庞某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要求不再追究被告人杨乙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甲、杨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杨乙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乙归案后积极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悔罪表现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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