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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四个“准确把握”

  发布时间:2011-03-17 09:50:16


     一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向。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群众观念,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之中,全面带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坚决纠正并严肃查处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不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等制度,加强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构建严密的防控网络,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三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一是重权力规范运行。针对不廉洁问题的突出表现形式及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司法管理权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二是重案件质量评查。通过案件评查来发现问题,强化监督。三是重法官廉政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促使法官公正廉洁为民司法。

    四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效。针对个别干警素质不高、司法不公、行为不规范、超审限严重、案件“翻烧饼”、涉诉信访居高不下等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改进的措施和方法,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和乱收费现象,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将一查到底,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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