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许昌县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即将激化的恶意诉讼案。张某恶意起诉赵某追要“借款”,在法庭精心组织审理下,张某露出“借款”早已不存在的事实,最后张某不得不向赵某赔礼道歉,撤回了对赵某的起诉,使案件得以圆满审结。
张某和赵某是生意场上的朋友。2005年11月,赵某因急需用钱向张某借款3万元,给张某出据了借条。2005年12月,张某向赵某追要借款,赵某同朋友崔某一起到张某家中,将3万元借款还给了张某。当赵某向张某索要“借条”时,张某称一时找不到“借条”,有急事需要马上外出,表示等找到“借条”后即刻归还。
赵某和崔某从张某家中出来后心中一直不踏实。五天后赵某趁张某到自己开办的公司办事之机,又向张某追要“借条”。张某称“借条”找不到,丢失了。赵某遂写下“2005年11月7号赵借款已还,原借条作废”的字据让张某签字。张某只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赵某不同意,两人发生争吵,最后张某无奈又在字据下面补签了自己的名字。
时间转眼到了2011年2月,张某持赵某出具的“借条”向许昌县人民法院起诉赵某,要求赵某归还自己3万元借款及利息。赵某接到法院传票后,大呼冤枉,情绪激动,声言如果法院要判决他还款,他要与张某同归于尽。承办该案的法官看到赵某不能冷静地面对张某的起诉,双方矛盾会进一步激化,遂与赵某展开了面对面的谈心。法官给赵某讲法律规定,讲证据规则,讲诉讼的法律意义,苦口婆心。同时法官要求赵某要冷静正确地看待这次诉讼,请他认真寻集证据,配合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在法官的帮助下,赵某终于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内找到了当时同他一起去还账的崔某,又在他的公司旧账册中找到了当时留有张某名字和电话号码的字据。
庭审中,由于赵某出示反证有力,庭审组织规范,法庭上张某额头上渐渐地渗出了汗珠,最后竟不能自圆其说,漏洞百出,尴尬之极。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对张某做了大量的释法说服工作,从人情讲到国家法律,从做人的良知讲到审判规则,摆事实讲道理。最后张某终于悔悟,承认了自己不该一时糊涂,想通过法院再讹赵某点钱的初衷,自己愿意主动撤回起诉,请求法院谅解自己的错误。在法院的安排下,张某当面向赵某赔礼道歉。赵某看到张某真心悔过,也表示不再追究张某的任何责任。法院看到两人言归于好后,遂作出裁定,准许张某撤回对赵某的起诉,使一起矛盾即将激化的“借款”纠纷案得以顺利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