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我院枪杆刘法庭通过开通“快立、快审、快结”的“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仅用三天就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多位农民工追讨工资的案件,办案法官高效、廉洁、诚恳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家住许昌县将官池镇的孙某、刘某与家住临颍县石桥乡的王某、王振某一起跟随被告任某在许昌打工,2010年8月工程结束后孙某等四人多次向任某索要工资,但任某以种种借口拖延,至今未支付。2011年3月16日,孙某等四人无奈起诉至我院枪杆刘法庭,该庭庭长闫长庚同志热情接待当事人,详细询问原告案件情况,帮助原告准备立案所需的相关手续,指派专人在立案后立即到被告家中送达手续,并着手安排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3月18日下午,被告任某气冲冲的来到法庭,称原告几人将他的活干坏了,工钱不但不能给还要向他们要赔偿呢。闫庭长耐心细致地听了任某对事实的陈述和意见,然后根据原被告争执的焦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向被告宣讲了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当前对讨要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一番诚恳的交流过后,办案法官的诚意慢慢平息了被告的抵触情绪,任某向法庭表示愿意同原告坐在一起协商。3月19日上午,在法庭主持下,本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书面调解意见,对还款方式及时间进行了约定。孙某等四人拿着对方支付的第一笔工资款时,拉着闫庭长的手激动地说:“没想到这么快就把俺们跑断腿也没办成的事弄好了,连根烟也没接,咱们法庭对俺这下力人真不赖!”。一起涉及多人的农民工工资案件就这样在法庭办案法官高效务实、诚恳细致地调解下成功得到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