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日上午,许昌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会议,听取审议许昌县法院2009年以来的行政审判工作。
会议由许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水龙主持。许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福现作了《关于许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他首先就2009年以来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然后从四个方面向大会作了详细汇报。一、积极拓宽行政诉讼渠道,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的问题;二、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中的释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努力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四、积极做好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工作。报告中还针对当前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审判工作的目标和工作措施。
审议中,常委会对许昌县法院近两年多来的行政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诉权、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化解“官”民矛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较为充分的发挥了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同时,常委会还对法院今后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一,要充分重视行政案件的受案工作;二,要继续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三,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法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审判业务水平;四,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创造良好的行政司法环境,搞好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实现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