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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弟“报仇”偷仇家 变卖赃物露马脚

  发布时间:2011-06-08 13:36:24


    光棍汉赵铭因本村村民杜枫在4年前殴打了他的弟弟,便对其怀恨在心,并暗暗发誓一定报仇雪恨。当杜枫把家中的杂物存放到家中无人居住的杜帅家时,赵铭觉得复仇的机会来了,便于深夜潜入杜帅家中将杜枫存放的玉米、棉花、粉条等物品盗走。后来,不种地的赵铭把盗来的部分玉米卖予本村养鸡户而露出了马脚。6月7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铭拘役3个月。

    许昌县艾庄乡某村村民杜枫因自家要建新房,暂时借用了全家长期在外打工的同村村民杜帅的闲房存放杂物。2010年2月13日9点多,杜枫去杜帅家拿东西,发现杜帅家院子大门的锁被撬坏,屋门被摘掉了一扇歪在一边。屋子里存放的200多公斤玉米、30多公斤弹好的棉花、10多公斤花生油、粉条和花生被盗了,杜枫急忙到乡派出所报案。

    公安民警接到报案后随即展开侦查,因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该案一直没有重大突破。2011年1月份,办案民警收到一条重要的线索:平时好逸恶劳、从不种庄稼的赵铭却向本村养鸡户卖了60多公斤玉米。办案民警随即向村组干部、赵铭的四邻、父母及兄弟等了解情况,摸清了赵铭把组内分给他的耕地转包予弟弟赵金耕种,赵金在2009年、2010年这两年内都是用现金与赵铭结算的转包费,根本没有给赵铭一粒玉米等实事后,办案民警发现赵铭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于2011年1月12日依法传唤了赵铭。经询问,赵铭如实招认了自己的罪行。

    据赵铭供称,4年前,赵金因琐事与杜枫发生了争执,杜枫将赵金痛打了一顿。赵铭见弟弟挨打有心帮他,但考虑到杜枫身高马大自己也不是他的对手时,便把对杜枫的仇恨“牢记”在心,并暗暗发誓一定伺机报仇雪恨。4年多来,他一直关注着杜枫和他家的情况。2010年2月初,杜枫家要建新房,家中的杂物都存放到离赵铭家比较近的杜帅家,赵铭觉得报仇的机会来了。于是,他就在2010年2月13日凌 晨3点多来到杜帅家,用螺丝刀撬开院子大门的锁,把一扇屋门从墙根处摘掉歪在一边,先后分6次将杜枫存放的用编织袋盛装的玉米、粉条、棉花、花生和一大壶花生油背到自己家中。随后,他把棉花捐给外地的一座寺庙里;粉条、花生和花生油留作自己食用;玉米喂自家鸡子了一部分,剩余的67公斤于2011年1月份卖予本村的养鸡户。

    5月4日,赵铭被许昌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经鉴定,杜枫被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210.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悔罪表现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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