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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不是本地的放心骑吧” 姐信了弟的话最终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1-06-09 12:22:42


    冯霞(女)从弟弟冯哲手中以600元的价格买下一辆电动车后,问冯哲是不是赃车时,冯哲告诉她“车不是在本地偷的,放心骑吧”,冯霞听信了弟弟的话,一直骑用该电动车。最终,冯哲案发,该赃车不但被追回,她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6月8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冯霞单处罚金人民币1200元。

    2010年9月份的一天,许昌县尚集镇某村冯霞(化名)的弟弟冯哲(化名,已判刑)骑着一辆粉色的某品牌电动车来到她家,对她说这辆车是他抵账来的,只卖600元,并问冯霞要不要。冯霞正准备买辆电动车,见该车有八成新,颜色款式都非常适合女士骑用,就动了心,便买下了它。几天后,冯霞的丈夫回到家,看到该车既新又非常便宜,觉得该车一定有问题,便让冯霞退给他弟弟。冯霞就打电话问弟弟这辆车是不是赃车。冯哲承认了这车是偷的,并对她说:“这辆车不是本地的,放心骑吧,不碍事。”冯霞相信了弟弟的话,就一直留在身边骑用。

    后冯哲案发,该赃车被追回退还失主,冯霞也于2010年12月7日被抓获。

    经鉴定,该赃车价值人民币153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霞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购买,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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