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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学习先进 创先争优

  发布时间:2011-06-17 15:28:08


    许昌县人民法院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组织党员干警向革命英烈,优秀党员,先进党组织等先进典型学习,从四个切入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是学习先进典型牢记使命、服务大局的坚定信念,在主动而为、服务跨越发展中创先争优。自觉学习和践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目标任务,增强服务保障跨越发展的敏锐性和洞察力,把执法办案放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民生优先中去考虑,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担当司法责任,增创司法业绩,提升司法形象。

   二是学习先进典型践行宗旨、为民司法的价值追求,在服务人民、回应关切问题中创先争优。在立案窗口实行起诉、上诉手续“一站式”服务;推行巡回审判制度,对典型案件和当地有影响的案件,采取就地开庭、公开宣判等形式,扩大司法影响;健全完善“司法大走访”活动长效机制,推动走访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落实“首办责任制”、监督反馈处理和责任倒查制,督促案件承办人及时化解各类纠纷矛盾;建立司法救助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定的当事人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落实为民办十件实事的承诺,真正把司法温暖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三是学习先进典型忠诚履职、竭诚奉献的拼搏精神,在比拼贡献、推动执法办案中创先争优。将学习先进作为促进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动力,及时分析当前经济形势下审判工作服务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因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的预判分析;不断强化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活动,努力维护全县社会的和谐稳定;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坚持“和解执行”优先,调配、整合全院执行资源,采取集中执行、交叉执行等方法,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科学应对“执行难”问题;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司法保障,以更加主动的态度、更加高效的行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是学习先进典型严于律己、廉洁司法的优秀品格,在加强党性、锤炼过硬作风中创先争优。以警示教育和“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五除活动,认真查找和解决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能力素养、行为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加强作风纪律和反腐倡廉建设;成立纪律作风督查组,开展巡视、督查活动,不断规范法官行为;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司法廉政监督员制度,推行审务公开,实行审判绩效管理和质量评查等,从而不断拓展监督的渠道和手段,自觉接受法纪约束和群众监督,以崇高的思想品格和过硬的司法作风争当一名人民群众信服的好党员、好法官、好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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