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矫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促使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许昌县法院和许昌县实验中学达成共识,由许昌县法院挑选经典案例,不定期的邀请许昌县实验中学的学生旁听案件的庭审,以达到对青少年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2011年6月22日,许昌县法院在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王小五抢劫一案,许昌县实验中学的200余名师生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王小五初中没上完就辍学在家,由于好吃懒做和法制观念差等原因,他两次因为盗窃被判刑,一次被劳动教养,出狱后的王小五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的放纵自己,2010年12月的一天午夜,王小五尾随下夜班回家的高某,趁其不备,将其扑倒在地,抢走其手机一部,白金项链一条,现金500元。
该案的庭审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在法庭上,王小五真诚认罪,痛哭流涕的讲述了自己扭曲的人生历程,并劝导在座的学生要引以为戒,千万不要误入歧路而悔恨终身。法庭上被告人王小五发自肺腑的感言,使旁听学生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庭审结束后,在与法官的座谈中,许昌县实验中学的学生踊跃发言,谈感受、谈体会,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人生历程中,一定要遵纪守法,加强修养,防微杜渐,使自己成为对祖国和人民有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