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许昌县法院在法院门口举行“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签名仪式,全院干警郑重在 “遵守交通法规,向不文明行为告别”横幅上签名承诺,助推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副院长刘安宁作了动员讲话,号召全体干警自觉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文明公约,自觉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要求驾驶员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明白不文明交通的危害性,增强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
广大干警表示:要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公民,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