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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强化群众观点 拓宽涉农诉讼涉农信访渠道

  发布时间:2011-09-07 20:02:36


    许昌县法院针对近年来涉农诉讼、涉农信访增多的问题,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为契机,通过加深群众感情,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拓宽涉农诉讼、涉农信访渠道,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构建“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把司法为民举措与贯彻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优势,强化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衔接互动机制,加强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的衔接配合,把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建立在交通事故等案件的处理上实现公、检、法联动司法的新机制,尽力促成此类可调案件在诉前调解结案;强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执行和解、行政案件协调化解等工作,在民商事诉讼以外的领域唱好调解大戏,减少矛盾对抗,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是完善涉农信访工作机制。把立案信访大厅分离为立案大厅和信访大厅,完善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立案调解、信访接待四大功能;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提高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从源头控制二次矛盾,切实减少信访案件数量;实行专人接待信访人员,建立信访工作台帐,详细记录信访人员的信访要求,深挖原因、寻求对策、合力化解;实行院、庭长定期轮流接访,落实“首问负责”制度,并将化解信访矛盾的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定期集体讨论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化解一批有影响力的信访案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信访群众的合法要求。

    三是开展民工权益维护和执行兑现专项活动。在审理涉及农民工案件时,开设速裁诉讼通道快审快结;农民工的工资案件,申请到法院执行时,定人、定时、限期执行。同时加强对涉农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指导,进行法律释明和相关问题讲解,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诉累。实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通过解答当事人疑问,提高了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信服度,最终达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效果。

    四是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针对农民无钱打官司的问题,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办法,对追索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案件以及农村“五保户”和低收入的农民提起诉讼的案件,一律减免诉讼费;对涉及交通肇事案件、重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追索劳动报酬或经济补偿案件和其他涉及特困群体且无法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等途径获得赔偿或救助的案件,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一定金额的执行救助资金,保障农民在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感受到法院的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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