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法院在审判管理工作中,以“四个严抓”强化审判绩效考评机制的不断完善提高,实现了管理与服务并举、规范与协调并用、引导与监督统一的新局面。截止8月底,该院的综合结案率由去年同期的75.9%升至85.9%,增长了10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调解率由去年同期的59.9%升至72.5%,行政协调和解率达到98%,实际执结率为75.6%,执行标的到位率为89.1%。
一是严抓流程节点管理。将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抓实抓细节点进度作为工作的重中之中常抓不懈,加强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管理,实现立、审、执、监一体化、无缝隙衔接。通过各个节点之间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形成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的流程链条,实现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有序运转。
二是严抓案件质量管理。该院审监庭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及评查标准》,并根据《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及评查标准》于每月底收集各业务庭本月结案卷宗,以卷宗为载体,对具体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评查。对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列明案号、承办人、书记员等具体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落实责任。
三是严抓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制度落实。该院十分重视对法官审判能力的综合考评,其考评重点是审判质量效率情况和审判业务能力。审判质量效率考评主要看审判质量效率指标完成情况,审判业务能力考评主要看法律知识、庭审驾驭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理论调研能力等。通过审判绩效考评,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法官的司法能力、适用法律的能力、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使每位法官都能找准自己的位置,有针对性地发扬成绩,弥补不足,改进工作。
四是严抓绩效与奖惩的对接。建立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机制,将审判绩效考评结果引入到对法官的奖惩考核中,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激励大家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以绩效考评的结果,党组坚持有功必奖、有错必罚、有责必究,把审判绩效考评结果运用管理效益最大化,引导广大干警向办案标兵学习,努力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