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法院积极参与许昌市 “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活动,组织24人志愿服务队,中秋节不休息,走向街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城市优良环境。
节假日的三天里,虽然每天都是阴雨天气,志愿服务队的同志佩戴志愿标志,每天坚持早晨7点就奔赴岗位,晚上7点才回家吃晚饭,他们协助民警指挥疏导交通,纠正行人、非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文明督察活动,及时纠正各种不文明现象;他们还自带扫把,检烟头、纸霄,清扫卫生死角。
该院对“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十分重视,一是精心组织,全员参与。召开党组会,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及时将上级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创建的要求向干警传达,提高参与意识,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将督查协调、宣传走访、具体创建活动等任务分解细化到各部门,落实到人头;办公室和法警部门加强了对各种车辆的管理,重申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超速驾驶,不乱停乱放,同时确保院内环境优雅。三是开展司法文明礼仪活动。法院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司法文明礼仪”活动:立案信访部门从规范着装,文明用语入手,坚持在立案大厅积极向当事人宣传文明城市宣传创建知识,打造司法文明窗口;坚持司法审判文明,为创建工作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坚持文明执行活动,树立文明执法形象;把文明创建活动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工作环节,以公正、高效、清廉、文明的司法形象为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