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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三个转变”稳步推进“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

  发布时间:2011-09-19 16:28:38


    许昌县法院在“群众观点大讨论”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两项活动中,坚持用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方法和举措化解社会矛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实现司法理念上的“三个转变”,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转变服务理念,以“三个延伸”拓展司法职能。向前延伸,主要是加强诉讼指导,将百姓生活中常见的、多发的、法律关系简单、诉争标的较小的民事纠纷在诉前纳入诉前、庭前调解,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努力做到“未立案、未开庭事就了”。向后延伸,主要是做好判后释法析理工作,杜绝“一判了之”、“不服上诉”现象;同时加大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度,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尊严。向外延伸,主要是增强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公开审判,打造“阳光司法”。

    转变调解理念,推行多元化调解机制。立足“案结事了”的理念,把多元化调解机制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有效途径,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灵活运用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成功率,实现调解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今年1--8月份,该院受案1587件,审结1529件,结案率达96.3%。

    转变大局理念,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在刑事审判中,依法严惩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净化经济发展环境。在民商事审判中,立足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在执行工作中,创新执行工作理念,规范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讲究执行艺术,提高执行效率,用足用尽法律赋予的执行手段,确保执行案件得到尽可能的执结。今年1--8月份,执结238件,和解执结13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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