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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多措并举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及预防青少年犯罪

  发布时间:2011-09-23 09:12:55


   “今天旁听了庭审我感触很深,在今后的人生历程中,我一定要遵纪守法,加强修养,使自己成为对祖国和人民有用的人才”。9月21日,许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孙某盗窃一案,并邀请许昌县实验中学的200余名师生参加了旁听。孙某初中没上完就辍学在家,由于好吃懒做和法制观念差等原因,他曾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两次被判刑,但其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的放纵自己。今年2月份的一天11时许,孙某趁同村村民李某家中无人之际翻墙进入李某家中,盗窃项链、首饰等案值6000余元的物品。庭审结束后,一位刘姓学生激动地对法官说出了他的内心感受。

    近年来,许昌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并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两项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思路、新方法,取得明显成效。  

    加大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妇女儿童生命、财产安全的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盗窃和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对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在法律范围内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妇女儿童提供司法救助。对未满16周岁的女童和年满60周岁以上的妇女的人身及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件,依法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用。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该院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选择典型青少年犯罪案例作为宣传预防的重点,深入学校、机关、社区、企业进行法制讲座,分析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剖析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教育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同时,该院与全县8所学校结成共建单位,设立法制辅导站,定期、不定期地对学生进行法制辅导,邀请学校师生旁听案件的庭审,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向家庭教育延伸。要求家长不仅要履行好监护职责,还要注重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及时掌握子女在交友方面的倾向,对社会上的不良影响,及时引导,培养子女健康的法律观念和为人之道;向社会宣传延伸。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加强同团委、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及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妇女及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挽救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网络,减少妇女和青少年的犯罪;向后延伸跟踪帮教。认真落实妇女及青少年维权帮教措施,加强对犯罪妇女及青少年的跟踪监督和帮教,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新犯罪的发生。针对引发妇女、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安全防范的司法建议或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自2010年至今年8月底,该院判处的32名妇女及未成年被告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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