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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壳治拉肚非常灵” 六旬老汉闻听院内种

  发布时间:2011-09-23 09:19:36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张某听说大烟(罂粟)壳熬茶喝可以治疗拉肚子,经常“拉肚子”的他便在自家院子内种植了651株。结果果实还未成熟就被群众举报,大烟不但全部被铲除、收缴,其本人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9月22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管制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张某,男,今年62岁,许昌县椹涧乡某村农民,因肠道不好、经常拉肚子。2009年9月份的一天,被“拉肚子”疾病困扰多时的张某与朋友的闲聊中听说用成熟后的大烟壳熬茶喝,治疗拉肚子非常灵验,便想方设法从找来2粒大烟种子种到自家院子内。2010年10月份,张某又把2株大烟所收获的种子洒在院内两片大约28平方米的空地上,并进行了精心管理。

    2011年5月3日,许昌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张某在自家院内种有大量的大烟,部分已开花、结果。许昌县警方随即安排民警秘密查探,确认张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情况属实后,于当天11时许组织公安民警对张某种植的罂粟进行了铲除和收缴。

    在村外和人闲聊的张某听说警方查处了他种植的大烟,便于当天下午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清点,张某非法种植的罂粟共计651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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