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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啥哩,没见过老子猜枚” 六青年酒后寻衅滋事获刑

  发布时间:2011-10-10 11:57:59


    常平、徐安、周封、常威、周吏和孙哗在饭店喝酒时,以被害人“看了自己”为借口无故对在该饭店吃过饭准备离开的张选等人进行殴打,并将张选等四人打伤。10月9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常平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处被告人孙哗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判处徐安、周封、常威、周吏四被告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常平、徐安、周封、常威、周吏和孙哗六男子分别来自许昌经济开发区长村张乡的三个村庄,年龄最大的25岁,最小的22岁。2011年5月23日19时许,六人到许昌县一家火锅店门外的桌子上喝酒聊天。23时许,6人已喝光了四瓶白酒,但常平、徐安、周封、常威四人觉得酒还未喝尽兴,便商定通过划拳的方式喝啤酒助兴。这时,在该饭店里间为朋友庆祝生日的张选、霍羽、廖军和鲁蓉(女)等人从饭店里出来,到路边等上卫生间的其他几位朋友。当张选等人经过常平等人的饭桌时,徐安、常威两人刚好开始划拳,而且声音很大,突然传来“哥俩好、六六顺”的喊叫声让张选等人都不由自主朝常平等人的饭桌观看。“看啥哩,没见过老子猜枚!”徐安朝几人骂了一句,张选等人没有吭声站在路边等朋友出来。因朋友还没出来,张选便不时地朝饭店张望,常平等人觉得张选等人又在看他们。“还看呢?想挨打哩!”常平骂着随手拿起饭桌上的一个空矿泉水瓶朝张选等人砸去,并走到张选跟前拉住其上衣领子将其摔倒在地用脚猛跺。徐安等5人也跑到霍羽、廖军跟前对两人辱骂并殴打,鲁蓉在拉架时被常平用拳头打伤、蹲坐在地上。随后,常平等人又互相交换殴打对象,轮番殴打张选、霍羽和廖军。张选上卫生间的朋友从饭店出来后,发现张选等人被打,大喊“快报警”。常平等人闻听要报警迅速骑摩托车逃离。许昌县警方赶到后,将张选、霍羽、廖军、鲁蓉四人送医院治疗。

    经鉴定,张选、霍羽、廖军、鲁蓉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

    6月3日,孙哗被许昌县公安机关刑拘;常平、徐安和周封三人、常威和周吏两人分别于6月28日、29日到许昌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发后,常平等6人分别赔偿被害人张选、霍羽、鲁蓉、廖军各项损失2.6万元、7000元、1000元、3000元,四被害人要求不再追究常平等六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常平、徐安、周封、常威、周吏、孙哗无故辱骂、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常平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徐安、周封、常威、周吏、孙哗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被告人常平、徐安、周封、常威、周吏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六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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