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中,为更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许昌县法院大胆探索,在建立高效规范运作的审判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案件回访制度,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统一。
通过电话、信件、上门等多种方式回访。利用周末或节假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对重点对象、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回访,认真填写《征求意见表》和《回访单》,并留下回访法官的联系方式,便于当事人有疑问时及时联系;对涉及多方当事人、有激化或有反复可能、时间跨度大的纠纷,指派有经验的法官进行回访;对调解结果不太满意、义务人态度不太坚决、有可能造成履行难的案件,回访法官应进一步释法明理,力求做到调解一件、巩固一件,务求回访活动取得实效。
认真剖析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对回访中发现的可能引发新矛盾,新问题的案件,回访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找出产生问题的根源,并制定了相应对策,预防因矛盾激化引发其他新案件;对发现的苗头性的问题,将通过组织合议庭重新复议的方式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复议后,对于只是当事人的错误理解的问题,在详细登记和与信访部门沟通的同时,分别对当事人给予答复,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着重解决问题,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确有问题的案件,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并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为目标,进一步协调当事人间的关系,督促其主动履行,达到和谐调解、自觉履行的目的。
截至日前,该院共回访案件266起,回访当事人368人次,帮助解决遗留问题9件。该院调解案件回访制度的实行,进一步规范了法官行为,加强了法官与当事人的情感沟通,提升了法院形象,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密切了人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