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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实行申诉听证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9-11-12 09:51:10


   许昌县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对申诉案件实行听证制度,当庭评说申诉理由,让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极大地提高了服判息诉率。1-10月份,该院受理申诉案件通过听证服判率达到100%,收到了良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过去,该院对申诉案件复查采取阅卷或与申诉人单方谈话的方式,然后经合议庭或院长审核批准,决定再审或驳回申诉,有时不可避免地发生缠诉现象。改革后的申诉听证制度,首先召开由双方当事人、案件原承办人、合议庭组成人员和院审委会委员等参加的公开听证会,申诉人当场陈述理由,并重点举出原承办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程序有误或足以能够推翻原审判决的新证据;被申诉人当场质证;法官当场听证、评议、认证,本着公开与效率的原则依法作出驳回申诉或进行再审的决定。通过实行申诉听证,既有利于及时查明申诉事实和把握申诉重点,正确地作出是否进入再审的结论,缩短了案件审理期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又有利于贯彻公开审判的司法原则,增加了透明度,使双方当事人都能服判息诉,避免了“翻烧饼”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许昌县法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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