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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五种形式”加大打黑除恶宣传攻势

  发布时间:2011-10-19 13:05:58


     为推进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扩大专项斗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许昌县法院采取“五种形式,加大打黑除恶宣传攻势。

     一是通过媒体报道宣传。在县电台、电视台发表 “打黑除恶”广播电视讲话,制作“法眼观察”专栏,飞播字幕进行宣传;通过报刊杂志宣传打黑除恶法律知识,展示打黑除恶工作成果。

     二是通过制作横幅、设置专栏、张贴公告进行宣传。在城区和各乡镇主要集镇设置横标、张贴公告,为打黑除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打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是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进行宣传。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的同时,向他们征求法院打黑除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涉黑恶势力案件,逐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旁听庭审,扩大案件审理效果。

     四是通过巡回审判开展宣传。借助法官巡回审判、深入基层送达或调查之机,及时开展打黑除恶工作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措施和主要成效,发挥好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

     五是通过大排查之际进行宣传。法院抽调70名干警深入重点区域进村人户对不安定因素进行大排查,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有上访苗头的案件,要求法官主动回访、带案下访,同时,主动倾听他们对法院打黑除恶工作的意见,宣传打黑除恶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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