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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推进阳光司法满足群众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1-10-25 16:16:30


    今年以来,许昌县法院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推进阳光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新期待、新需求。

    向社会公告开庭。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余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在法院公告栏及电子显示屏中提前3天向社会公告开庭时间、地点、案由等,让广大公民届时到庭参加旁听,让记者全程跟踪报道案件审理经过、结果。

    发放执法监督卡和开展案件信息、流程查询。案件进入立案程序后,向原告、被告、申请人、被申请人,发放执法监督卡,监督法官个案执法情况、廉洁情况,确保队伍清政廉洁。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查询可以公开的案件信息,了解案件审理流程,揭开案件的神秘面纱。

    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对有一定影响、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定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学生及各界群众参观法院、旁听庭审、与法官座谈交流等,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沟通与了解,提高案件公开审理的监督力度。

    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和网络庭审直播。对审理生效的裁判文书,原则上要求全部上网,让广大网民足不出户,就能目睹法院的裁判文书,进行点评,接受公众监督,推进阳光司法进程。至今已有刑事、民事、行政共43个案的庭审现场全程在河南法院网直播。

    推进判后答疑工作和案件回访工作。在接待来访大厅设立判后答疑台,由资深法官坐席接待来访当事人,认真解惑释疑,让当事人带着问题而来,载着满意而归。对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件件都进行回访帮教,让每个未成年人见到曙光,改邪归正,重新做人。对民商事、行政案件的败诉方重点进行回访,倾听他们的意见,并耐心疏导,让其理解败诉的原因。

    加强司法宣传。全方位、多渠道大力宣传法律法规、重点报道执法进程中的好人好事。将人民法院审理的社会关注的案件情况、判决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广为传播。截至目前,共在市级以上各级媒体、网络发表1369篇,司法宣传工作走上了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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