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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让俺这么快就领齐了全部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1-10-31 12:53:47


    10月27日上午,许昌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宋法官一上班,首先查看自己的工作备忘录,发现今年9月份通过调解审结的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第二批赔偿款的履行期将于本月28日到期,他马上打了一个电话提醒赔偿义务人谭某,通知其应在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并告知其如不自动履行将带来强制执行等一系列法律后果。10月28日9时许,谭某就来到宋法官的办公室,当场将剩余的5万元赔偿款一次性交给了宋法官。宋法官立即通知原告刘某来法院领取,当日11时许,原告刘某领取了这笔赔偿款后动情地说:“感谢法官,让俺这么快就领齐了全部赔偿款!”  

    近年来,许昌县法院民商事案件大量增加,审结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也越来越多,给执行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针对这种情况, 该院要求各审判业务庭法官,在审理民商事案件时要审执兼顾,案件审结后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敦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并将案件自动履行率计入各庭目标管理考评。在实际工作中,该院要求各审判业务庭的法官建立工作备忘制度,对于经法院调解或判决后已经生效,并有具体执行内容的案件,在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即将届满时,通过电话、短信或者其他方式通知并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同时告知如不自动履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通过落实这种制度,每年有近30%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有效缓解了执行工作压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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