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办事效率真高,服务态度真好!”11月24日一名当事人在办完立案手续后,非常高兴地对许昌县法院立案信访大厅的法官说。这是该院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中实行首问责任制,提高机关效能,改善机关作风的一个事例。
该院首问责任制规定,对群众来访来电(话),询问的第一个在岗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做到热情主动,举止文明,礼貌侍人,服务周到;对群众来访来电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同时做好记录;对所反映的问题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应立即办理或解决,不能马上办理或解决的,应当向当事人讲明情况,明确办理期限,并在期限内办理和答复。对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但属于本单位工作范围的,应做到指路、指门、指人,转交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事项,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做好登记。属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移交有关部门。
从今年5月推行首问责任制以来,该院出现了“三少一多”(即投诉少、积案少、涉诉信访少和表扬增多)的局面,未收到服务不到位等方面的投诉;立案的新收案件未发现超审限的案件,平均结案时间提前3天以上,审结积案23件;未新增一例涉诉信访案件;收到来自各方的表杨信件、锦旗等11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