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法院扎实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
3月1日,我院组织收听收看省法院召开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电视、电话会议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这项活动,立即召开了院务会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院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提高对开展活动的认识,把开展好这次活动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认真排查,逐案建立台账。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一律列入这次活动的范围。从立案、审理、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分析拖欠原因,因案制宜,因案施策,穷尽一切手段和措施充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要做到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这次活动中我们不仅只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对涉及农民工的劳务纠纷,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都要做到三优先,要保证立案畅通,审理简易,执行快速。
三、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我院准备印制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到农民工集中的企业以及农村集会上,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等纠纷的解决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让农民工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让用工者主动给付农民工工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与报社、电台各类主流媒体的协调,及时发现活动开展中的好典型、好案例、好做法,在向市中院报送同时,为媒体提供素材,扩大宣传。
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减轻农民工负担。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可根据申请依法减、缓、免交诉讼执行费用。对于不懂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当事人要耐心释法,充分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霍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