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许昌县法院长村张法庭着力完善五项措施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实现了案件质量和效率双丰收。
强化诉前调解。完善法庭人民调解窗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绩效。加强法庭人民调解窗口的调解力量,形成法官助理与专职调解员联手先行调解、承办法官深入调解,法庭领导协助、集体合力调解的有效调解模式,对来诉纠纷进行全面诉前调解,力争将半数以上的来诉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严格立案管理。加强立案阶段的诉讼服务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诉讼,合理确定诉求。充分发挥立案环节的审查、过滤功能,杜绝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社会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对没有经过诉前调解的案件原则上不予立案。对矛盾可能激化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立案前要做好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并在立案后及时向承办法官反馈相关信息。
完善诉中调解。坚持“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把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始终。同时下大力气拓宽诉讼调解思路,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总结出了庭内调解与庭外调解、承办法官调解与法庭集体调解,坐堂调解与巡回调解,法官调解与社会力量调解“四个有机结合”的调解新方式,满足新形势下群众和社会对审判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提高裁判质量。倾力打造学习型法庭,鼓励干警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认真执行案件会商制度,凝聚集体智慧解决疑难个案;精细裁决文书的制作,努力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得当、说理充分,全面提高裁判质量。
规范宣判答疑。对少数必需判决的案件,法庭要求审判法官务必切实做好案件的宣判工作,尤其是针对败诉方的宣判工作,在此基础上尽可能直接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对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不解和质疑,要注意从法律、情理、道德及善良风俗等角度进行耐心释明,让当事人真正从内心认同法院裁判,从而达到案结事了的司法目的。
今年1月份至日前,该庭的上诉率为2.3%、发改率为0,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