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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重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发布时间:2011-12-06 11:48:37


    自11月上旬以来,许昌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与部署,扎实开展了“反规避执行月” 活动,“三记重拳”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取得初步成效。

    采取有效执行措施,增强执行威慑力。加大法院调查财产力度,强化被执行人申报财产责任,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做到迅速追踪调查,及时采取执行措施,防止义务人逃避债务。利用执行案件管理网络,把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与银行征信、公安出入境等部门的网络系统对接,使其在银行贷款和出国出境方面受到限制,增强执行威慑力。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执行主体隐匿行为,执行财产隐匿行为,恶意降低履行能力行为,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执行等规避执行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巧妙借助外力,加强执行联动。加大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反规避执行”活动。利用建立的覆盖全县乡镇、行政村、社区的司法协理网络,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

    活动开展近一个月来,该院依法采取冻结、扣划、搜查、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结案36件,执结标的超过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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