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途客车上,一个由四人组成的用“秘鲁币”诈骗犯罪团伙精彩上演以一场骗局:一人装作呆傻病人故意散落秘鲁币;一人假冒银行工作人员对秘鲁币鉴定后声称是真“欧元”;一人做“托儿”借机购买并怂恿乘客购买;一人驾车跟随客车接应同伙……这样的诈骗可以说是一个老掉牙的骗局,但客车上依然有两名乘客被骗走7000元现金及两部手机。12月8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假冒银行工作人员行骗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2011年6月13日晚,现年46岁的许昌市魏都区无业人员廖某与好友马某、刘某、岳某(三人均在逃)四人在马某家饮酒时,商定用“秘鲁币”到长途客车上行骗,并按照各自分工的角色对诈骗情节进行了演练。次日凌晨5时许,马某先在许昌某汽车站坐上了许昌发往扶沟的长途客车。客车行驶到文峰广场和半截河桥附近时,廖某、刘某分别上了车,而岳某则驾驶一辆黑色轿车紧跟客车接应三人。
刘某走上车便装作呆傻的样子,对司机说:“俺去扶沟找俺妈妈,俺不知道路,到站时你喊俺一声,别把俺拉跑了!”他说着就从口袋里掏钱买车票,并故意把口袋里装的面值为500秘鲁元的“秘鲁币”带出散落在地上。马某和廖某两人急忙过来帮刘某捡钱,马某拿起一张对着车窗看了看,故作惊讶地说道:“这是外国钱呀,一定很值钱。车上有谁知道这是哪国的钱?”这时的廖某也捡起一张,并从口袋里拿出验钞器,装模作样对“秘鲁币”鉴定一番后,大声说:“我在建行工作,经鉴定这是真‘欧元’,比美元还值钱!”并询问刘某卖不卖,多少钱卖?他非要买几张。刘某依然装作傻乎乎的样子说:“这是俺在外国工作的大伯给俺的,俺也不知道多少钱一张,你要是想买,俺300块钱卖给你一张。”廖某毫不犹豫地掏出300元买下一张秘鲁币,马某也买了一张。廖某买下后,拿着“秘鲁币”悄悄地走到客车后面的乘客中间,小声对他们说:“这一张面值500元的‘欧元’在银行可以兑换好几千块人民币,那个拿欧元的是个傻子,不认识钱,也不知道欧元更值钱。大家要买赶紧买吧,谁买谁发财!”此时车上的女乘客姜某见有人购买“欧元”,她禁不住发大财的诱惑及廖某的怂恿,便拿出随身携带的6300元现金和一部自己正在用的手机买了22张“欧元”;乘客陆某也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7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购买了3张“秘鲁币”。
在马某、廖某和刘某三人一唱一和布设骗局的时候,车上的乘客贾某因在电视上、报纸上多次听到、看到过这样的骗局,意识到马某三人在行骗后,他不动声色,趁廖某与刘某讨价还价之际悄悄地打电话报了警。
姜某、陆某两人买过“秘鲁币”后,马某三人发现再也没有乘客上当了,马某便故意寻找借口,伸手去掏刘某的口袋。刘某装作非常生气的样子骂了马某几句,并对司机称马某要抢他的钱,他不愿和马某坐一辆车了。并要求司机停车,他要下车。而此时的廖某也借机和马某吵了起来,马某随口责骂廖某占了便宜还卖乖,并非常气愤地表示不愿和廖某一块乘车了,他也要下车。马某、刘某两人先后下车,并坐上客车后面由同伙岳某驾驶的接应他们的轿车后,岳某继续驾车跟随客车,等廖某下车后接应他。
许昌县警方接警后迅速出警,并沿311国道追赶客车,在许昌县某花卉公司附近警方追上客车并示意客车靠路边停下。跟在客车后面准备接应廖某的岳某等人看到有警车驶向客车,便调转车头,迅速逃离。客车上的廖某发现情况不妙,待客车车门打开后,便一个箭步跳下车迅速逃跑,警方追赶40多米远将其抓获。经审讯,廖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经查,廖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3年9月1日被判处刑2年,2005年6月17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借此案提醒大家,不要贪图小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只要我们端正心态,提高警惕,凡是有陌生人提出有关钱的交易时,都不要轻易相信,骗子就不会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