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我一时冲动,差点铸成大错,谢谢您及时挽救了我的一家!”12月8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利用庭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原告陈某、被告陈某的妻子肖某和两人的儿子一块来到许昌县法院尚集法庭要求撤回两人的离婚诉讼时,不住地向承办法官道谢。
11月上旬的一天,陈某和其妻子肖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了争吵,陈某动手打了肖某,肖某一气之下领着孩子回了娘家。转眼20多天过去了,夫妇两人都死要面子,既不相互联系也无互相道歉。陈某更是固执己见,心里一直觉得两人生气错在肖某,他没必要低三下四求她原谅,甚至认为肖某住其娘家长期不归是想为离婚创造条件,陈某便向尚集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一岁多的儿子由他抚养,被告肖某支付抚养费。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到被告肖某的娘家向被告送达有关手续时,被告满不在乎地说:“离婚就离婚,谁离开谁,不能过!”。谁知在诉状送达不久,被告便喝药欲自杀。承办法官在接到被告父亲的电话后,及时赶往被告治疗的医院了解情况。经询问得知,被告内心并不愿意离婚,因其和原告吵架后赌气才回的娘家。现因原告提出了离婚,被告感到心灰意冷便走了绝路。
了解了事情的真相,承办法官立即通知原告及其家人和律师来到法庭,讲明被告现在的真实情况及明确意见后,反复做原告的思想工作,指出其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让其换位思考。经过几个小时的说服教育,原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向被告道歉。后承办法官借机敦促原告到医院看望被告,并要求原告给被告送去医疗费3000元。原告到医院看望了被告,并向其赔礼道歉后,被告原谅了原告,两人和好如初,家庭重现了温馨与和谐。